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真实的基督教 #50

50.(1)全能、全

50.(1)全能、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,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。全能、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,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,但不是通过神性智慧而属于神性之爱,或说不是通过神性智慧而是神性之爱的属性,这是来自天堂的一个奥秘,至今还没有被任何人的理解力明白,因为迄今为止,没有人知道爱本质上是什么,由此而来的智慧本质上是什么,更不知道这一个如何流入那一个;即:爱及其一切都流入智慧并住在那里,就像国王在自己的王国,或主人在自己家中一样,将公义的一切管理都留给智慧的公平;由于公义属于爱,或说是爱的属性,公平属于智慧,或说是智慧的属性,所以爱将爱的一切管理都留给自己的智慧。但这个奥秘在下文会变得清晰;在此期间,请把它当作一个普遍原则。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指,神通过祂的爱之智慧而为全能、全知和全在:

起初有圣言,圣言与神同在,神就是圣言。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,凡被造的,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。生命在祂里头,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世界是藉着祂造的。圣言成了肉身。(约翰福音1:1, 3–4, 14)

此处“圣言”是指神性真理,或也可说,是指神性智慧。因此,它被称为“生命”和“光”,因为“生命”和“光”只是智慧。
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35

Faith35.之所
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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